中教研
关于召开分管教学领导管理论坛的通知
各中学:
定于9月29日(周四)上午8:30分在明湖中学北楼五楼微格教室举行分管教学领导管理论坛,请各校分管教学校长和主任准时参加。
思想品德学科
于 平(汇才)、王艳红(附校)、沙 磊(汇才)
王 进(明湖)、苏万梅(13中)、孟文丽(附校)
田光和(52中)、怀 奇(52中)
体育学科
定于9月27——28日两天(周三,周四)在明湖中学田径场举行体育学科优质课评比,请各位参赛选手上课前向评委组提交7份教学设计,学校准备常规体育器材,特殊体育器材选手自备,欢迎各校体育教师观摩,学习。
接市教研室通知,“山东省第六批初中体育教学能手评选活动”,定于
小教研
乡镇常规教研通知
乡镇各小学:
定于周二(
活动内容:
(1)课堂教学研究。请与会教师做好听评课准备。
提供公开课的四位教师分别是:数学,高王小学羊琳,汇才学校史建英。语文,杏园小学高梦,汇文实验学校张岩。
(2)教材答疑
小学英语教研活动通知
各小学:
定于
小学科学优质课评比通知
各小学:
定于
小学音乐小课题教研通知
各小学:
定于
区品生品社评优课初选通知
各小学:
根据各校申报区品生品社评优课人数,现拟定进行初选,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拔形式:写课。现场在一年级上册品生和四年级上册品社教材中拟定写课题目,选手现场备课、写课。请申报教师按申报学科带好相关教材和充足的稿纸。
二、时间:
三、地点:教育局518会议室
四、结果公布:写课结束后教研室将组织评委进行评比打分,成绩优秀者进入下一轮的上课环节。入选上课环节的名单将于
另:上课环节比赛安排另行通知。
组织科
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历史知识简明读本》和《党的基本知识简明读本》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党总支、支部,局机关总支:
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要战略任务。根据《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要求,中央有关部门共同组织编写了《党的基本知识简明读本》和《党的历史知识简明读本》。
《党的历史知识简明读本》简明扼要、准确生动地介绍了有关党的伟大历程、基本经验、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等重要知识。《党的基本知识简明读本》以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为主线,将党的基本理论、方针、政策和基本知识串联起来。两本书具有较强的思想性、权威性、知识性和可读性,是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学习党的知识的重要辅导材料。
希望各基层党组织将学习《读本》作为强化党员教育培训、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当前开展的“创先争优争做天桥教育先锋”活动的重要内容和环节,认真组织广大党员进行学习。通过集体学习、组织培训、自学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学习效果,努力使广大党员从党的知识中获取智慧和力量,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提高工作能力,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在学习中涌现出来的好做法和先进典型,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及时上报区教育局组织科。
老干部工作通知
各单位:
离休干部查体结果已领回,请相关单位速到局老干部科领取,并尽快发到离休干部手中。
团 委
各小学:
为迎接第62个建队节,教育局团委定于9月28 日启动“天桥区少先队礼仪风采月”活动,现将活动通知(附件一)转发给各学校。请各校于
教育科
各单位:
请全区各小学学籍管理员核对新版学籍管理平台2-6年级学生学籍信息,各初中学籍管理员核对初二、初三学生学籍信息。要求和2011年6月巩固表上的人数一致,请于下周二(
监察信访室
各中小学、幼儿园:
定于
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2011年新教师上交读书笔记和教育叙事的通知
各有关中小学:
为提高2011年新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使新教师尽快适应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做好积累与反思,依据《天桥区第二届教学新蕾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请2011年新教师认真撰写读书笔记(单月)、教育叙事(双月),并于每月25日前将读书笔记或者教育叙事(电子版)及时发送到教师进修学校邮箱tq85811911@163.com。
要求:
1.读书笔记:认真阅读与教育教学相关的书籍文献,读书笔记内容要包含书籍文献中的精彩部分和自己的心得、体会,并体现自己阅读的收获、思考和启发。
2.教育叙事:素材真实,叙事清晰、完整,新教师需将日常的教育教学经验组织成有价值的事件,并充分表达教师个人观点和情感体验。
(备注:2011年幼教新教师的培养工作由学前教育科具体安排。)
关于小学远程工作部署会议的通知
各小学:
为做好小学远程研修工作,定于下周四(
一. 时间、地点
二. 参会人员
各小学分管远程研修的副校长、学校远程研修管理员
三.要求:
1.提前30分钟签到
2.请所有参会人员准时到会
语委办
关于对申报第四批“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进行检查评估的通知
各申报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鼓励先进,推广经验,带动更多的学校提升语言文字工作整体水平,根据市语委办下发的《关于开展第四批“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评估工作的通知》(济语办字【2011】5号)和《天桥区语委办关于对申报第四批“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进行预备评估工作的通知》意见和要求,区语委办于
一、申报名额分配
根据市语委办“各县(市)区申报的市级示范校应兼顾各级各类学校,要注重农村和边远地区学校的申报工作及各区限报5所学校”的工作要求,我区将组织考核小组,对申报学校进行初评,从8所申报学校中,按照黄河南、北学校的排名顺序,初步取黄河南3所,黄河北2所学校上报市语委办参加市级检查、评估。
二、材料上报
各校在前期对照《山东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指导标准》进行自查自评,认真填写“济南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园)申报表”和自查表,撰写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内容包括学校概况、参加示范校创建活动的经验体会、自评过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经验、特色与成果展示等)的基础上,进一步自查自纠,并于
三、评估检查
区语委办组织评估组于
四、评估程序
1.集体听取学校分管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分三组实地评估
材料组:查阅文件档案资料(近三年的有关语言文字资料)。
测试组:组织六年级学生考试。
巡视组:巡视课堂和校园用语用字规范情况。
3.评估组汇总情况,简单反馈。
注:学校提供自查表、自评报告各三份。
五、确定申报学校,完成上报工作
根据区评估小组的检查结果,评出5所申报学校,并于
区语委办邮箱:tqqywb@126.com,
联系人:刘慧 李梅 联系电话:80998155
天桥区教育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