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丰富多彩、健康文明、愉快安全的假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中小学假期时间安排等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1]33号)和济南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济教基字〔2012〕1 号)文件精神,就2012年寒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放假时间
根据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和省教育厅放假时间安排,我市2011—2012学年度寒假放假时间为: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2年1月14日(腊月二十一)开始,至2月12日(正月二十一)结束,2月13日(星期一正月二十二)组织学生报到并正式开学。
(二)普通高中阶段学校:
各学校不得提前放假或者拖后开学时间。中小学教师与学生同时放假。
二、工作安排
(一)假前工作
1.各级学校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济教行字[2008]6号)文件要求,严格控制考试方式、科目和次数。义务教育阶段不得组织以县区或学区为单位的期末统考或联考;不允许任何学校、任何班级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或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不得以学生的成绩作为评优、评先的唯一依据。期末考试成绩不能在放假前告知学生的,一律在假期开学后告知,不得在假期中以取考试成绩单为名通知学生到校。
2.要合理安排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的作业负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省厅规定的《假期生活指导》外,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可根据学生实际布置适量作业,要着眼于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和实践能力,布置一些能够激发兴趣、开阔视野、锻炼意志的开放性作业,同时要引导学生广泛开展基于兴趣与爱好的学科拓展教育活动和丰富多彩的读书成长、自然观察、社会考查、科学探究、参观游学等自主学习活动。
3.各学校要根据市教育局关于推进课程改革工作的要求,在寒假前,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新课程实施情况的座谈、讨论,认真总结课程改革,引导教师在总结中对如何“教好、教会”学生以及如何让学生“学好、学会”进行反思,在反思中求提高求发展。各学校一方面要引导教师利用寒假期间学习反思,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另一方面要关心教师的生活和健康,减轻教师的负担,让广大教师度过一个轻松、愉快、富有意义的假期。
4.寒假开始前,各校要采取校、班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遵纪守法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和各种事故的发生。学校要根据实际,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以安全乘车、预防交通事故、火灾、食物中毒、防盗、防上当受骗、触电、传染病、燃放烟花爆竹及冰上安全事故和反邪教、非法传销及防止被盗、被抢、被诈骗案件发生的安全专题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和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教育学生不要到人员过于集中的地方去,尤其不要去疫情较重的地区,平时更要防范于未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把戴口罩、洗手、消毒等变成自己的生活习惯,同时尽可能维持正常的生活规律,加强体育锻炼,增强防范意识,让自己尽可能的远离病源。同时,各中小学校要集中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寒假期间要周密安排领导及相关人员值班,保证校舍安全,并严防火灾、煤气中毒等事故发生。
5.各学校在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为主题的专题教育,防止“法轮功”等邪教和迷信活动利用寒假毒害青少年一代,让学生不但要自己不相信,还要向家庭、亲友和社会进行宣传教育,进一步认识“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的严重危害,增强识别邪教、抵制邪教的能力,充分认识邪教、有害气功、迷信等活动的本质及危害性,使学生提高防范和抵制歪理邪说的意识,提高反邪教斗争的能力,形成崇尚科学文明,拒绝邪教侵蚀的良好氛围,从根本上铲除“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赖以生存的社会基础和土壤。
6.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在学生中开展以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诚信教育、法制教育、生命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学校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公开信等形式,指导学生学会安排好自己的假期生活,积极参加家务和社会公益性劳动。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文明上网,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上网的教育管理,使学生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合理安排上网时间,不沉溺网络。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学会合理适度消费,不乱花钱,不吸烟,不喝酒,远离毒品,不接触淫秽、暴力等不良的影视作品和书刊,不进营业性电子游戏厅、舞厅、社会网吧,不参加有害身心健康的游戏,反对和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学校应指导家长树立素质教育的理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合理安排子女学习、休息、锻炼和参加实践活动,不盲目让子女参加社会上各种补课辅导班,要在提高孩子的整体素质上下功夫。
7.2011年11月,济南市教育局对全市中小学课桌凳配置与管理使用、校舍安全、取暖及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工作进行了抽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整改意见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检查整改的通知(济教财字[2011]51号)》(见附件3),现就我区存在的问题下发《天桥区教育局关于对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检查整改的通知》(见附件4),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8.寒假期间中小学校官方网站加强管理与维护,保障官网的正常运行,提高警惕,防止黑客攻击等网络入侵行为。
(二)假期工作
1.继续开展“万名教师访万家”家访活动。寒假期间,学校要组织广大教师(特别是班主任教师)深入学生家庭,了解学生的生活和成长环境,与家长共同探讨帮助学生成长的方法和途径,同时征求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学校要对教师家访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于开学第一周将家访活动情况汇总报区教育科。同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积极做好假期控辍保学工作。
2.认真开展好“新华书苑”——阳光小读者俱乐部假期读书活动。为丰富中小学生的假期文化生活,激发同学们的阅读兴趣,济南市教育局和济南市新华书店联合打造“新华书苑”——阳光小读者俱乐部。鼓励同学们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进一步丰富他们的知识,提高他们的阅读兴趣,让孩子体验不一样的人生,更健康快乐的融入社会,使孩子们“才智双收”,让中小学生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具体方案详见附件1和附件2)
3.要充分利用假期,鼓励学生利用各种学习及活动设施,参加文体活动、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等综合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校图书馆(室)、实验室、计算机室及各种文体活动场地、设施设备都要有计划地向学生开放。要积极采取措施,为学生参加各种有益活动创造条件,要组织开展多种多样的体育锻炼和文体竞赛活动,学校在放假前要指导学生做好假期健身运动和锻炼计划,同时做好艺体专业训练队的假期训练工作。
4.寒假是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春节等重要节日的集中期,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此契机,加强对学生的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增强中小学生对中华民族和伟大祖国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寒假期间也是学生开阔眼界、增长生活智慧、培养健康情趣和巩固良好习惯的大好时机,各学校要充分利用这个时间,创造性地组织家校互动工作,积极引导广大家长参与到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中,使广大家长增强意识,引导学生遵规守纪,团结互助,勤劳节俭,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公德,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办法,使工作深入有效,为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开学后市教育局召开寒假期间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专题汇报交流。
5.积极开展“送温暖”、“手拉手”走访帮扶活动。寒假春节期间,要做好老干部、老教师等优抚对象和优秀教师、劳动模范及离退休教师的优抚慰问工作,学校要有计划组织学生慰问革命伤残军人、老红军等,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要走访贫困学生和家庭困难的教职工,学校干部、党团员教师每人至少与一名家庭困难学生建立结对帮扶关系,有针对性地进行物质资助、心理辅导和文化补习等,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增强自信,为控辍保学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发挥积极的作用。
6.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要切实保证学生假期自主支配权、师生的合法休息权,严禁假期组织集体上课和统一安排自习。放假期间,严格静校,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和统一组织自习,不得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国办学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对进行有偿家教的教师,特别是特级教师、各级名师、教学能手等,给予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销相应教师职务的处罚。严禁学校组织教师在假期以“自愿”、“集中备课”、“培训”等名义变相要求教师返校,如确需组织教师返校,需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普通高中学校要向学生开放学校图书室、实验室、自习室等学习场所,并根据学生需求安排教师定期到校答疑解惑。假期中市教育局会根据情况对学校办学行为进行检查,对违规办学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7.做好思想稳定和安全教育工作。各单位要积极做好寒假期间师生的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若遇降雪,学校应组织人员及时清扫校园和所负责的路面;各校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必须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确保外出集体活动有校级领导带队,同时,学校要与学生及家长签定协议,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活动安全。假期中如遇紧急情况,要及时逐级上报,不得延误。
寒假假期内如遇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请及时上报,区教育局办公室电话:80998176,安全办电话:80998180,潘宁:15589978655。
三、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假期前各项工作安排,成立假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目标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要研究制定假期工作计划,建立教师、学生通讯联络网,及时沟通掌握学生在家中的情况;学校要在假期前主动与社区联系,统筹安排好学生的社区实践活动,为学生的社区实践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
各学校在放假前将本单位的寒假工作计划、值班安排表分别报区教育局办公室。寒假结束后,下学期工作计划和寒假总结于新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分别报区教育局办公室。
附件:
1.关于开展“新华书苑”——阳光小读者俱乐部活动的通知
2.天桥区参加“新华书苑——阳光小读者俱乐部”活动征文、诵读及情景剧比赛统计表
3.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检查整改的通知
4.天桥区教育局关于对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检查整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