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工会
关于申报2012年“爱心助学、助教”金的
通 知
各学校工会:
根据市教育工会“爱心助学”、“爱心助教”活动安排,今年继续对我区中小学贫困学生和困难教师实施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爱心助学”金要求
各学校工会要严格按照济南市“爱心助学”金使用办法中规定的程序确定资助对象,否则无效。
1.资助对象应具备的条件为:
(1)父母双亡,上学费用无法保障;
(2)父母均为残疾人,且无经济来源;
(3)父母一方有重病,因经济困难面临辍学;
(4)其他原因造成义务教育阶段面临辍学者。
2.资助以学年为单位,享受资助的学生在学年结束后仍符合受助条件的,可继续申请资助。
3.受资助的贫困生原则上不得享受重复资助。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严格把关,确保一个贫困生在一个年度内只能享受一个部门的资助,以扩大受资助学生的范围。受救助的学生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二)申报“爱心助教”金要求
申报应具备的条件为:
1.教师本人(或爱人、子女)因重大疾病、工伤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2.本人曾是县级以上优秀教师或学校骨干教师,在本单位有一定影响的,为济南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在职教职工。
三、资助标准
(一)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生每人每学年200元;
(二)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生每人每学年300元;
(三)教师每人每年1000元。
四、其它要求
因今年救助名额有限,请各学校工会要严格审查困难师生的困难事情(尽量填写详细),认真填好《济南市“爱心助学”资助对象审批表》(附件1,纸质一式三份,并报电子版)、《济南市“爱心助学”资助对象档案统计表》(附件2,仅报excel电子版)、《教育系统困难教职工救助申报表》(附件3,纸质一式三份,并报送电子版)、《济南市“爱心助教”救助档案统计表》(附件4,一式三份,并报excel电子版),于
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召开第二届“教学新蕾”表彰会暨第三届“教学新蕾”培养启动仪式的通知
各有关中小学、幼儿园:
2011年新教师培养工作历时一年,在教育局、学校和新教师共同努力下,新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有效提升,为表彰在2011年新教师培养工作中成绩优异的教学新蕾,及做出突出贡献的干部、教师,现将召开第二届“教学新蕾”表彰会暨第三届“教学新蕾”培养启动仪式。具体要求如下:
一、会议时间
二、会议地点
教师进修学校四楼报告厅
三、参会人员
有2011、2012年新教师的中小学校长、分管校长、幼儿园园长;
2011、2012年新教师;
部分获奖指导教师代表;获奖名师代表;获奖先进工作者代表。
四、会议要求
1.请相关人员务必提前安排好工作,按时参会;
2.请提前20分钟到会签到;
3.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请提前一天向教师进修学校请假;
4.院内无停车位,请勿开车参会。
关于天桥区名师、名教研员上海学习汇报交流活动
的通知
各有关中小学:
为进一步加强名师、名教研员队伍建设,提高名师、名教研员人选的业务素质,汇报外出培训所获,充分展示自我,将举办名师、名教研员人选汇报交流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会议时间
初定十月中旬,具体另行通知
二、会议地点
进修学校四楼报告厅
三、参会人员
第一、二批赴华师大培训的名师、名教研员人选;各学校推荐的骨干教师(名单详见附件5)
四、汇报交流要求
赴华师大培训的学员认真撰写外出学习情况汇报,不少于2000字,电子稿于
教育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