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教育稿
(班主任)
同学们好:
夏天天气炎热,游泳成为了很多同学的消夏方法,但是其安全性令人忧心。在
5月15日下午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济南市教育局召开中小学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近期学校安全工作特别是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工作提出了要求。学校平时就非常重视学生的人身安全,充分利用升旗、班会、课余时间,通过广播、宣传栏、大屏幕播放等各种形式对同学们适时进行各项安全教育。比如,本周一升旗时学校就预见性的提前对全体师生进行了防溺水安全教育。
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多发生在周末、节假日或放学后;多发生在无人看管的江河、池塘等野外水域;多发生在学生自行结伴游玩的过程中,有的是结伴下水游泳溺亡,有的是为救落水同伴致多人溺亡;多发生在小学生和初中生中,男生居多。在我们生活的社区有黄河、小清河、无影潭、工商河等水域,这些水域水底复杂,无人看管,以前有人曾发生过溺水身亡事故,我们千万不能到此游玩,游泳时一定要在家长陪同下到有安全保障的游泳池去游泳。
为此学校再次要求同学们一定要做到以下6“不”:
1、不要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江河湖海、溪流、水塘边戏水;
6、不到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方游玩.
学校把上述要求作为一项校纪校规,望同学们严格遵守,坚决杜绝溺水事件的发生。
另外,当发现同学溺水时,要呼叫成年人开展救助,条件允许时,可向水中扔下漂浮物,用竹竿、枝条、结绳等办法施救,坚决防止因盲目施救而造成更大损失,严禁不会游泳的人员下水救助。在上学或放学的路上,突遇洪水时,由于水下的状况难以预料,所以千万不要贸然通过,要绕道或在安全的区域内等待,必要时可通知家人救助或拨打求救电话;当道路坍塌、桥涵冲断、河流水急时,千万不能冒险强行通过,否则会有生命危险。
济南汇才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