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
暑假将至,为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丰富多彩、健康文明、愉快安全的假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寒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教基字〔2008〕12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中小学假期时间安排等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2)56号]和《济南市教育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2013年暑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暑假时间:7月4日至8月31日,共8周。 9月1日报到,9月2日开学上课并组织升旗仪式。
普通高中学校暑假时间:7月11日至8月31日,共7周。9月1日报到,9月2日开学上课并组织升旗仪式。
暑假假期不包括学校集体组织的为期一周的社会实践时间。中小学教师须与学生同时放假,各学校除组织相关的业务培训外,不得占用教师的假期休息时间。任何学校不得占用暑假集体组织学生军训。
二、工作安排
(一)严格执行假期工作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全市中小学要严格遵守放假时间规定,不得随意调整假期时间。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或者需要在假期安排学生活动的,须提前两周向市教育局提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要切实减轻学生暑假期间的作业负担,以全省统一规划使用的《暑假生活指导》为抓手,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要控制在每天1小时以内,要着眼于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和实践能力,布置一些能够激发兴趣、开阔视野、锻炼意志的开放性作业。各中小学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和统一组织自习,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
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为各种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校外暑期夏令营及各种拓展活动提供任何形式的组织或宣传服务。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自主发展
1.继续开展“万名学生进社区”社会实践活动。学校要充分利用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及当地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等公共资源或文艺团体、专业运动队、科研院所、企事业等单位的相关资源,开展各种活动,为学生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多种可选的活动项目,充分满足未成年人暑期多样化校外活动需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及时与社区联系,发动社区力量,做好中小学生的暑期看护工作,组织社区未成年人参加公益活动。中小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在暑假前认真组织家长会和家长委员会,集中开展一次对家长的暑期安全活动教育和其他教育工作,帮助家长合理安排子女暑假活动,多引导子女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自理和自护自救能力,提升孝亲敬老、服务家庭的意识,为青少年度过一个有意义的暑假提供保证。
2. 开放教育资源。学校要有计划地向学生开放学校图书馆(室)、实验室、艺术、体育和计算机室及各种文体活动场地、设施设备,为学生的探究性学习和自主发展提供帮助。学校的体育代表队、艺术团(队)要认真组织好暑期训练、排练工作,做到时间、内容、场地、人员的落实。
3.科学安排暑假生活。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暑期文明上网,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合理安排上网时间,不沉溺网络。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学会合理适度消费,不乱花钱,不吸烟,不喝酒,远离毒品,不接触淫秽、暴力等不良的影视作品和书刊,不进营业性电子游戏厅、舞厅、社会网吧,不参加有害身心健康的游戏,反对和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学校应指导家长树立素质教育的理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合理安排子女学习、休息、锻炼和参加实践活动,不盲目让子女参加社会上各种补课辅导班。
4.加强行为规范建设。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暑假时间,创造性地组织家校互动,积极开展“大手拉小手,携手文明行”活动,引导广大家长参与到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中,使广大家长和学生遵规守纪,团结互助,勤劳节俭,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公德,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办法,使工作扎实有效,开学后市教育局召开暑假期间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专题汇报交流。
5. 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工作。各单位要通过暑假工作意见和致家长一封信,做好创城测评舆论宣传告知工作,让家长学生知晓创城重大意义,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营造出浓厚的创城氛围。
6. 继续开展“感动我们的100个瞬间”活动。以“珍爱生命”、“学会感恩”为内容,组织学生到街道、社区或农村进行实地采访,寻找他人感动我们的事例,使学生在生活中学会宽容、尊重、感恩,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进一步提升学生的品行和修养。新学期开学后,学校要利用学校网站、宣传栏、黑板报等公布感人事例,并对感恩事例进行评比。
7. 组织开展好读书征文、咏泉原创诗歌大赛和《再见,毕业季》网络主题活动等系列比赛活动,努力丰富学生假期精神生活、增长学生智慧,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1.切实做好各项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
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中小学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要求和工作部署,把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克服麻痹思想,采取切实措施,务必在放假前集中进行一次安全工作的再动员、再教育、再检查、再部署,切实保证师生安全。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学校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和学生的年龄特点,研究部署暑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的各项内容,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细。各学校要结合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部署和“1530”安全警示教育的要求,在放假前组织一次“健康度假,安全返校”主题班会;印发一封以假期安全教育为主要内容的《致家长的一封信》,对学生的假期安全给家长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学生将家长签字回执交回学校存档;开展一次暑期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安全教育以防溺水、防暴雨、防雷击、防火灾、防触电、防高温、防自然灾害、交通安全、文明上网、饮食卫生等为主要内容,特别要加强学生游泳安全教育,防止溺水事件发生。要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全面做好全市学校防汛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济教安字〔2013〕5号)的要求,加强预防溺水教育,教育学生不到湖泊、河道、水库、池塘等缺乏安全措施的水域游泳,防止溺水和其他伤害事故的发生;要主动发出倡议书,发动社会、家长共同关注学生假期安全,进一步加强与社区、村委会、家长和水利、市政公用、园林等部门的联系,共同做好学生暑假期间的监管和教育工作,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要与家长和有关部门签订《学生假期安全责任书》,建立各负其责的安全工作防范机制,努力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管理网络。
2.切实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整治和安全设施建设
各单位要抓住主汛期到来前的这段时间,按照职责分工,对学校进行全面细致排查,重点对学校校舍、围墙、教学设备、体育设施、供电设施、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不留隐患、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全面梳理,明确责任,落实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暑假期间,特别要做好校舍、围墙和教育教学设施的改造、维护和修缮工作,对危及师生安全的设施坚决停用或拆除,对不符合标准的建筑设施,予以整改加固,保证安全使用;要加强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管,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坚决禁止无施工资质单位参与学校建设;要加强对易制毒药品、有毒、易燃易爆的化学物(药)品的安全管理,确保汛期和假期的安全。
3.切实做好暑期校园保卫工作
要根据《济南市中小学幼儿园报警监控联网系统建设标准》(济公[2010]85号)和《关于加强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的通知》(济政办函[2013]13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学校技防设施建设;要加强校园安全保卫,认真落实学校门卫制度,严格出入检查登记,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各种危险品进入学校;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和场所的巡查监控,特别是学生和教职工宿舍、食堂、贵重设备、仪器存放地等重点部位的治安巡逻,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4.切实加强学生集体活动的组织管理
学校要引导学生和家长慎重选择暑假出行(游)地点、交通工具和旅游服务机构,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把学生伤害案件的发生率降到最低。学校尽量不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如确需组织,必须提前一周上报教育局审批,学校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精心设计活动方案,做好安保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分工职责,准备必要应急设备及物品。活动前要对活动协办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对活动场地、设施的安全性进行检查,签订安全责任书,购买必要的保险;要做好安全教育,对活动中的注意事项进行重点强调;重大活动需与警方沟通备案。活动中必须有学校领导带队和足够的教师负责管理,对危险场地必须有专人值守,制定好应急措施。要选择安全的活动路线和场所,租用的车辆必须具有营运资质,驾驶员符合相关要求,严禁车辆超载。
5.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
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暑假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工作。暑假期间,必须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严格遵守信息报告制度,发现事故或接到报告后必须及时按规定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的现象。对发生事故迟报、漏报、瞒报的,要依法追究第一责任人和有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对学生进行“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为主题的专题教育
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加强宣传教育,防止“法轮功”等邪教和迷信活动利用暑期毒害青少年一代,让学生不但要自己不相信,还要向家庭、亲友和社会进行宣传教育,进一步认识“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的严重危害,增强识别邪教、抵制邪教的能力,充分认识邪教、有害气功、迷信等活动的本质及危害性,使学生提高防范和抵制歪理邪说的意识,提高反邪教斗争的能力,形成崇尚科学文明,拒绝邪教侵蚀的良好氛围,从根本上铲除“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赖以生存的社会基础和土壤。
(五)做好暑期教师培训工作
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2013年暑假将继续组织开展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远程研修培训工作。区教育局及中小学(含幼儿园)要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要求制定培训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全省统一的课程进度,按时收看视频、提交作业和积极参与网上研讨。要组织好教师的面对面研讨,保证每一位教师保质保量完成研修任务。
禁止教师有偿家教。学校要将教师是否参与有偿家教纳入对教师师德考核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进行有偿家教的教师,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六)做好校舍维修管理工作
各学校利用暑期对校园校舍进行整理与修缮。对校舍破旧的门、窗、墙面要进行加固维修及粉刷,对破损的课桌椅要进行必要的维修和更新。认真检查、维修学校食堂、学生宿舍、厕所等配套设施,采取妥善措施解决校内危房危墙。要抓紧进行新建、改扩建工程,确保在秋季新学年开学,以整洁、崭新的校园面貌迎接学生入学。
三、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假期前各项工作安排,成立假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目标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要研究制定假期工作计划,建立教师、学生通讯联络网,及时沟通掌握学生在家中的情况;学校要在假期前主动与社区联系,统筹安排好学生的社区实践活动,为学生的社区实践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
各学校在放假前将本单位的暑假工作计划、值班安排表报区教育局办公室和业务主管处室。暑假结束后,各单位要组织好学生开学的各项工作。各学校要于开学当日上午10:00时前将各单位开学整体情况区教育局教育科,教育科汇总后上报基础教育处;下学期工作计划开学后报区教育局办公室,暑假工作总结于新学期开学后一周内报区教育局教育科。
附件:
1.《关于举办第十届“暑假读一本好书”活动的通知》
2.《关于举办济南市2013年中学生咏泉原创诗歌大赛的通知》
3.《关于开展济南市“梦想文苑”中小学生征文大赛活动的通知》
4、《关于印发孩子,放心去飞——〈再见,毕业季〉网络主题活动方案的通知》
● 特别提示:济南市教育局将暑假活动精简为上述4个活动,请各学校组织落实好,注意创新性和有效性相结合,加强媒体宣传,对各活动做好总结和回顾,开学后一周内将活动总结报教育科,区教育局教育科汇总报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对活动开展好的单位予以奖励。
1.今年我市中小学暑假重点工作为济南市“梦想文苑”中小学生征文大赛活动,活动参加方式为网上进行,投稿同学须于
2. 济南市2013年中学生咏泉原创诗歌大赛,是我市泉水节重要活动,是市委一号行动,活动将在网上进行。
3.“暑假读一本好书”是我市坚持十年的品牌活动,请各学校本着培养学生好读书、读好书的原则,持续做好此项工作,保持品牌活动持续性,将常规工作抓出新意,形式上有所创新。
●4.再一次强调安全工作,安全重于泰山,假期仍要保持高度警惕,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进行安全教育旋床,始终将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
天桥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