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有关各学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中小学假期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3〕5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2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4年全市中小学校元旦放假调休和高二学业水平考试及研究生考试期间学校教育教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非考点学校放假调休:
非寄宿制学校:
寄宿制学校:
二、研究生考点学校放假调休:
三、和本放假时间不一致的单位和学校,在确定调休意见时既要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不受影响,确保完成课程方案和教学计划,又要保证不缩短学生的法定休息时间,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将放假安排书面传真至市教育局,传真电话:66608024,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四、放假期间,学校要严格执行静校制度,切实做好值班工作,确保学校安全,同时要指导调休学生科学安排学习与生活,努力丰富假期生活,促进健康成长。我局将对放假情况进行督查,对违规办学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