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丰富多彩、健康文明、愉快安全的假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中小学假期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4〕17号)和济南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中小学假期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济教基字[2015]1号)文件精神,现就天桥区2015年寒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学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放假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假期共四周,时间为
举行开学典礼和升旗仪式的时间统一为
二、工作安排
(一)放假前工作
1.根据市教育局要求,区教育局、教研室和各中小学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的要求,严格控制考试方式、科目和次数。义务教育阶段不得组织以县区或学区为单位的期末统考或联考;不允许任何学校、任何班级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或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不得以学生的成绩作为评优、评先的唯一依据。
2.合理安排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的作业负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省教育厅规定的《假期生活指导》外,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可根据学生实际布置适量作业。要着眼于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和实践能力,布置一些能够激发兴趣、开阔视野、锻炼意志的开放性作业,同时要引导学生广泛开展基于兴趣与爱好的学科拓展教育活动和丰富多彩的读书成长、自然观察、社会考察、科学探究、参观游学等自主学习活动。
3.切实做好假前法制、安全教育和假期安全工作。寒假开始前,各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遵纪守法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和各类事故的发生。学校要根据实际,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以预防交通事故、防火灾、防食物中毒、防触电、防溺水(落冰)、防摔伤、防性侵、防暴力伤害、燃放烟花爆竹、恶劣天气安全事故及传销和防止被盗、被抢、被诈骗、被拐卖案件发生的安全专题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和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使家长知晓“12周岁以下儿童不能独立骑自行车上路、16周岁以下少年不能独立骑电动车或摩托车上路”的相关规定,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要引导学生和家长慎重选择假期出行(游)地点、交通工具和旅游服务机构,足额购买保险等。各校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必须制定活动方案报教育局批准,将活动安全预案报教育局备案,并确保外出集体活动有校级领导带队,同时,学校要与学生及家长签定《安全监管协议》,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确保活动安全。
学校要做好校舍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改造和修缮工作,尤其要排查寄宿制学校、农村学校、边远山区学校(含幼儿园)的校舍、厕所、围墙以及校园周边建筑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利用假期切实做好维护修缮。要在教师集体离校前对各部位电源进行自查,该断电的要切断电源,确保假期安全。采用锅炉取暖的学校,要采取切实措施,避免锅炉及管道冻坏。要确保假期中学校技防设备正常运行,如遇紧急情况,要按照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济教办发电〔2014〕6号)要求,及时逐级上报,不得延误。要及时关注天气预报,遇有下雪天气,要依据市政府相关规定,组织人员及时清扫校园和所负责区域的路面,确保道路畅通。要在学生正式报到前开展一次安全检查,确保学校安全开学。
4.各学校在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为主题的专题教育,防止“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和有害气功、迷信活动等利用寒假毒害青少年一代,让学生不但要自己不相信,还要向家庭、亲友和社会进行宣传教育,增强识别和抵制邪教的能力,充分认识其本质及危害性,使学生提高防范、抵制歪理邪说和反邪教斗争的能力,形成崇尚科学文明,拒绝邪教侵蚀的良好氛围。
5.做好公车封存及假期值班工作,并保持通讯畅通。各学校要于
要坚持校园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放假前周密安排领导带班及相关人员在校值班。带班领导必须是副校级及以上领导,值班人员要熟悉业务,经常巡视校园情况,保证校舍安全,严防火灾、煤气中毒等事故发生,并于每天下午2:00前用单位固定电话向教育局值班室报平安,区教育局值班电话:80998101。各单位值班安排表、公车封存情况统计表(附件5)纸质版于2月3日(周二)下午下班前(因有材料领取,请各单位周二下午交值班表的同时领取材料)交至区教育局312办公室。假期中,区教育局将对学校保安值守、领导带班及教师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各学校校长、执行校长及幼儿园园长假期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如有外出,请遵守请假制度;各单位办公室主任、教育平台信息员要经常登录教育平台、天桥教育办公群,及时查阅教育局发布的有关通知,并及时传达给相关领导或老师;各单位要建立教师、学生通讯联络网,及时沟通掌握师生假期情况。遇有突发事件,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
(二)假期工作
1.继续开展“万名教师访万家”家访活动。寒假期间,学校要组织广大教师(特别是班主任教师)深入学生家庭,了解学生的生活和成长环境,与家长共同探讨帮助学生成长的方法和途径,同时征求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学校要对教师家访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于开学第一周将家访活动情况汇总后报区教育局团委,由区教育局团委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同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积极做好假期控辍保学工作。
2.组织师生参加“天桥区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课件大赛”。天桥区安全知识课件大赛由天桥区教育局和天桥区交警大队联合举办,共设奖项30个,初步定于
3.建立学校、社区和家庭“三位一体”的假期工作体系。各中小学校要及时与社区联系,发动社区力量,关爱留守儿童,做好中小学生的假期看护工作,组织社区未成年人公益活动。中小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在假期前配合家长委员会认真组织家长会等家校沟通活动,集中开展一次对家长的学生假期指导和安全教育培训,帮助家长合理安排子女假期活动,多指导子女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自理和自护自救能力,提高孝亲敬老、服务家庭的意识,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文明上网、合理安排上网时间,并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学会合理适度消费,不乱花钱,不吸烟,不喝酒,远离毒品,不接触淫秽、暴力等不良的影视作品和书刊,不进营业性电子游戏厅、舞厅、社会网吧,不参加有害身心健康的游戏,反对和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学校应指导家长树立素质教育的理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合理安排子女学习、休息、锻炼和参加实践活动,不盲目让子女参加社会上各种补课辅导班,要在提高孩子的整体素质上下功夫,为青少年度过有意义的假期提供保证。
4.积极开展“送温暖”、“手拉手”走访帮扶活动。寒假春节期间,要做好老干部、老教师等优抚对象和优秀教师、劳动模范及离退休教师的优抚慰问工作,学校要有计划组织学生慰问革命伤残军人、老红军等,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要走访贫困学生和家庭困难的教职工,学校干部、党团员教师每人至少与一名家庭困难学生建立结对帮扶关系,有针对性地进行物质资助、心理辅导和文化补习等,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增强自信,为控辍保学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发挥积极的作用。
5.继续开展“我们的节日·春节”网络文明传播主题活动,认真落实全国少工委《关于在寒假、春节期间动员少先队员开展“优秀传统文化在我身边”活动的通知》(中少办发[2015]1号)。各学校要广泛发动师生共同参与,把亲情感恩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等内容融入到系列活动中,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强中小学生爱祖国、爱家乡、爱生活的美好情感,积极营造文明祥和、健康和谐的节日氛围。”
6.规范中小学的假期工作。学校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积极参与教育局组织的校长和教师培训,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者和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举办各类辅导班,也不得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严禁在职教师利用业余时间从事营利性教学的行为。学校要积极提供尽可能多的资源为学生自主探究和实践活动提供帮助,义务向服务区域内的中小学生开放学校的图书、艺术、体育场馆和实验室等教育活动设施。
7.弘扬传统文化教育,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认真落实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济南市教育局、共青团济南市委《关于印发 “相约中国梦·泉城好少年”评选活动工作方案》(济宣通[2014]7号)的通知文件,假期继续做好 “寒假读好书,做泉城好少年”读书征文活动和“好书伴我成长,寒假读一本好书”两个主题读书活动,培养我区学生养成好读书、读好书的习惯,弘扬传统文化,实现中国梦。(推荐书目和要求见附件6)
三、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假前各项工作安排,成立假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做好校园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实行目标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按照市教育局要求,寒假结束后,各学校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