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课堂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各级干部,特别是主抓教学业务管理的各级干部要经常深入课堂听课,密切联系教师,了解教学情况,指导与帮助教师做好教学工作,解决教学工作的相关问题,对听课做如下要求:
1.学校领导干部、教学管理人员和任课教师,都必须有计划地参与听课活动,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教学校长和教导主任(副主任)每学期不少于60节,教研组长每学期不少于25节,任课教师每学期不少于20节。
2.听课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包括时间、班级、学科、听课内容、板书、教学评析等。 3.听课者应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流、沟通、评点,将听课中获得的信息反馈给各有关组室和教务处。
3.每学期末,干部将参加听课的情况填写听课情况表,送教务处汇总后报校长。
4. 教师在参与听课活动前要做好充分准备,了解教学进度、教学内容,做到心中有数。
5.听课教师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包括时间、班级、学科、听课内容、板书、教学评析等。
6.教师完成听课情况记入业务档案,纳入绩效考核的内容。
济南汇才学校中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