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汇才学校
教辅材料征订“三公开、两承诺、一监督”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教材教辅读物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 新广出发[2015] 45 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选用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 [2020] 24 号)有关要求, 山东省济南汇才学校根据省定教辅目录及市级推荐结果,坚持“一科一辅”自愿订阅原则,切实加强对征订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程序,加强监督,确保征订工作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学校认真落实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管理“三公开、两承诺、一监督”制度。
“三公开”:即通过门户网站等多种途径公开省级评议通过目录(附件1)、市级推荐结果及学校教辅材料选用结果(附件2),学校要在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所代购的教辅材料版本、数量和价格等信息;
“两承诺”:即学校校长和所有任课教师承诺不在学校选用目录之外推荐教辅材料;(附件3和附件4)
“一监督”:即发挥责任督学的作用,将教辅材料使用情况作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内容,强化工作监督。
对于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每学期初,学校教导处都严格按照制度要求,组织全体教师签署教材教辅管理承诺书,坚决不允许推荐学校选用目录之外的教辅资料,做到明底线、守规矩。
公开电话:
校长室:81311308
教导处:81311382
山东省济南汇才学校
2023年9月
附件1:
附件2:
两承诺:
山东省济南汇才学校教师
教辅材料管理承诺书
为规范教辅材料管理使用,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树立教师良好形象,我郑重承诺:
1.不以开展教学改革、专题教育或校本课程等名义强制学生购买任何图书、读本、各种“教材”;
2.不强制要求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
3.不通过课堂讲授、布置作业、安排考试等方式或通过家长委员会变相强制学生购买省定目录外教辅材料;
4.不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不引导、诱导、暗示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教辅材料;
5.不接纳或协助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如果存在上述违规行为,按照《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自愿接受相应处分或处理。
承诺人:
山东省济南汇才学校
山东省济南汇才学校
教辅材料征订管理使用校长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文件,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认真做好我校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和使用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征订系统征订工作,我作为此项工作的责任人,作如下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教育部、省、市有关教辅文件精神,保证遵照执行。并做好宣传工作,将上级有关教辅文件精神、政策要求传达到学校每名教师。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承担起应有的工作责任,按照时间节点准确填报征订数量和版本,杜绝简单交由第三方开展征订工作,杜绝多报、漏报、瞒报。
三、每学期将济南市教育局教辅材料推荐公告在学校公开栏张贴公布,供学生自愿选用。
四、学校不委托不接待任何单位、部门、个人到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五、严格执行“一科一辅”规定,推荐公告目录中的教辅材料在学生自愿、家长同意并签字前提下,在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征订系统中征订,不从中牟利。不在市教育局推荐选用的教辅材料外另行推荐、征订或提供代购服务,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六、严格落实禁止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校园的规定,不统一组织学生使用任何第三方单位的APP类软件、网站等征订教辅材料。
七、学校不违规跨学期提前征订,不以编印校本作业本、讲义、练习册等名义向学生收费。学校和教师不接受出版发行单位委托协助预定,不以教学需要为名要求或暗示学生统一购买省、市教辅推荐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
以上条款为本单位、本人郑重承诺,如有违犯,愿意接受相应处分。
承诺人:
山东省济南汇才学校